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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子(三)

孝子(三)

按照陈律师的吩咐,阿孝一离开法院就直奔工作的城市,又花了两天时间把所有的证据资料准备妥当。再回到镇里的法院时,已经是周日,离下周三开庭只剩两天时间。在此之前,陈律师已经为阿孝做好了反诉申请,并且征得法院的同意。

这一起父母与儿子关于赡养纠纷的官司,像是晴天里打的一声响雷,引起了镇里人的注意,特别是一些年纪偏大,儿女也在外打拼又常年不归的父母亲,他们都开始私下里讨论。

“又是一个不孝子啊!”、“亏他爹给他取了‘阿孝’这么个名字,真是养了一头白眼狼啊!”

只要有人发出类似的断言,马上会引来无数赞同的附和声。许多人结合自己的经历,都开始埋怨儿女的无情。于是就有人对这场官司抱有期待,就说:“只要阿孝他爹赢了这场官司,我也要用这种方法对付我那个不孝子!”

有个记性好的人说:“这场官司根本不用打,他爹是肯定赢的。你们还记得去年镇里有个姓郭的人家吗,那家人也是告他儿子不孝顺。那家孩子可比阿孝倒霉多了,他父母对他又打又骂,从小就虐待他。等他长大成人了,他就离开了小镇,想从此摆脱自己的父母。结果怎么样呢?法院还是判他按期给父母提供赡养费,还必须回来陪在父母身边,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。所以说,不管父母怎么样,子女都得孝顺,所谓百善孝为先、儿不嫌母丑!”

这件旧案被翻出来,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,不是指郭家的孩子被虐待还仍要向父母提供赡养费这件事,而是法院竟然还要求他回家陪在父母身边,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,这种判决可谓是闻所未闻。

那个记性很好的人得意地说:“你们真是一群法盲!我告诉你们吧,按照法律规定,子女除了为被赡养的父母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外,还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照料父母。你们想啊,等你们将来走不动了,饭都不会自己吃的时候,你们怎么办?还不都得指望儿女帮你们嘛!”

其实小镇人基本都听说过这条法律,就像许多其他法律条文一样,显得含糊不清,无法确定它的具体“界定标准”。比如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照料父母,是按照父母喜欢的方式去照料他们呢?还是按照儿女认为正确的方式去照料他们?或者由两者自己去协商?在生活上和精神上给父母提供帮助,这看起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,但如果遇到那种经济条件窘迫、或者感情关系复杂的家庭,他们又该怎么办?这里的法律“界定标准”又在哪里?

在这条法律条文上,小镇人按通常的理解,认为应该是在父母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下,法律才会要求子女陪在父母身边。但是在郭家人的案子中,这家人的父母并没有达到那种程度,孩子却仍被要求回到父母身边,并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,显然法律的“界定标准”被扩大了!——而运用法律的“界定标准”,做到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,一向被称为是司法人员的拿手好戏。这就好像你看到超市为了搞促销,就设定了名目繁多的奖励,但在奖励说明的末尾总不忘加上一句:一切解释权归超市人员所有。

阿孝与父母的官司引起了关于法律的讨论,一时间,好像人人都成了法官。在郭家的旧案中,曾经的被告代理律师就是陈律师这件事很快传开来,也传到了阿孝耳中。

阿孝感觉上了当受了骗,满腔怒火地冲到陈律师的办公室,大声质问对方:“你根本没能力赢这场官司!为什么要骗我!”

毕竟是久经沙场,陈律师一脸镇定,三言两语就问清了情况。她说:“郭家这件案子,是因为被告证据不足才导致败诉的。你先坐下来,我慢慢跟你说!”

陈律师给阿孝泡了一杯茶水,放在他的桌前。阿孝努力冷静下来,坐在她的对面洗耳恭听。

陈律师说:“在法律中规定,如果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罪行的,原则上就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。郭家孩子呢,从小被他父亲虐待,对他身心灵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,原则来说是不需要赡养父母的。法院做出判决的依据,就在于郭家孩子的身心灵是否真的受过伤害。但是遗憾的是,郭家孩子那时已经长大成人,童年受过的伤害无法明显地呈现给法官看,况且也没有专业的检测机构可以证明,他当时的心理状态是受到过父母虐待的。当然我们也找过他家附近的邻居,但那些邻居因为不愿得罪他父母,就都不肯出庭作证。这件案子也就因为被告证据不足,最终判决被告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。”

阿孝说:“为什么法院还要求郭家孩子要回到父母身边?”

陈律师好像喉咙里被什么东西呛到了,干咳了几声,她的面色变得阴沉。

“作为一个律师,我本不应该这么说话,但是这件事实在是让人气愤!”陈律师顿了顿说,“郭家父母为了达到让儿子回家的目的,出具了一些身体健康状况的医院证明,说自己患了脑血栓、心脏病之类的疾病,说自己生活缺乏自理能力,也没有经济来源,所以只能依靠儿子帮忙。况且国家在医疗和养老机制上仍然严重滞后,法院自然也希望把责任推到儿女身上,所以就判决郭家孩子回家赡养父母,这样倒是省了不少麻烦。”

“他们是真的患了脑血栓、心脏病?”

“有是有的,但是因为这类疾病存在不稳定性,谁也不能保证病患不会突发意外。他们所谓的没有生活自理能力,指的就是不能预防这个意外。这种说法其实很牵强!”

“那我这次官司会怎么判?”

“你父母的赡养费和医疗费你是还不清的,但你的积蓄肯定是要全部交出来的。”

阿孝往椅子上一靠,丧气地说:“那这还有什么意义啊!”这句话的原意是说:“我让你,陈律师代理反诉没有任何意义!”

陈律师笑着说:“但是我会尽力不让你落到和郭家孩子一样的判决,就是不用非得回到父母身边。而且考虑到我可能连这个也做不到,我决定不收你一分钱的代理费。”

阿孝感到不解,居然有人不收一分钱替他打官司的。而陈律师之所以做这种尝试,其实是因为她与阿孝、郭家孩子都有相似的遭遇。

陈律师出身于异地城市的一个中产家庭,父母都是大学教授,从小对她严格管教,后来发现她有音乐方面的天赋,父母就送她去了各大著名音乐学院学习,希望她长大后能成为一个钢琴家。但陈律师对这个安排一直很排斥,后来违逆父母的意愿,执意报考了法律专业。陈律师走上法律这条道路,也只是因为长久的管教约束所衍生出来的“叛逆性”选择,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就是,她的人生简直是一团糟!

如今她已经三十二岁,习惯了把自己裹在肃穆的黑色制服里面,任谁都不敢轻易靠近。陈律师的老父老母已经无力催促她赶紧成家,但她好像受过童年阴影似的,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,无论她做什么事,那双眼睛都在提醒她:“你那么做是错的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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